【快穿】被迫绑定万人嫌(主攻)_4你不会以为我喜欢你吧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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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4你不会以为我喜欢你吧 (第3/3页)

 星星没有回答他,而是插入了一段幻境。

    在酒店的房间里,路远琛穿着浴袍,坐在床上,而楚赫坐在他旁边,握着他的手。

    崇岭眼角抽了抽,该不会是因为自己问了那个傻逼问题,所以系统准备给他看一场活春宫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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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谁知道楚赫开口,说的却是:“远琛,我很珍惜你,在我们正式结婚以前,我是不会碰你的。”

    崇岭:“……”

    傻逼。

    男同圈子有多乱,崇岭还是知道一点的。男人都是感官动物,性欲上头,和动物几乎没什么区别。而两个男人在一起,喜不喜欢爱不爱的都是其次的了,最重要的是——zuoai够不够爽!

    结果这两人竟然在这玩柏拉图?

    最让崇岭惊讶的,是路远琛点了点头,竟然也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:“好。”

    然后楚赫就走了。

    眼前发生的一切,对崇岭这个炮友无数的享乐主义者而言,是完全无法理解的。

    他几乎是困惑的看着路远琛。

    酒店里的陈设渐渐散去了,唱片机发出的乐曲流入耳中,他又回到了路远琛的公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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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崇岭看见男人在偌大的房子里,慢慢的走了一圈,最后在沙发上坐下,给自己倒了一杯酒。

    他就这么安静的喝着。

    崇岭趁机在屋子里转了一圈,上次来,他只顾着看路远琛分尸楚赫了,还没顾得上打量着屋子里的陈设。

    一看才发现,这房子大归大,装修的也很时尚,偏偏就是没有人气儿。

    没有随意乱放的衣服,没有零食,没有照片,没有书,没有景观植物,没有任何一点儿生活气息或与生活情趣有关的东西。

    崇岭看完了,又回到客厅。路远琛已经在喝第二杯酒了。

    有点无聊。

    崇岭问:“能快进吗?”

    系统很快地给了他这个权限。

    于是崇岭快速地浏览了一遍路远琛的日常,最后发现,这真是个很无聊的男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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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却也是个很孤独的男人。每天路远琛坐在沙发上,独自喝酒的时候,那种孤独又寂寞、仿佛独身一人走在黑暗之中的感觉,简直能将崇岭这个看客也一并吞噬。

    以至于后来,楚赫出现,再说起那些脑瘫又油腻的话的时候,崇岭甚至都有点能接受了。

    比起忍耐那种安静到让人发疯的孤独,他更愿意接受一个傻逼在那儿不停地说话。

    最后退出幻境,回到出租屋里,崇岭心中的困惑非但没有减小,还扩得更大了。

    他已经明白了路远琛会和楚赫在一起的理由,无非是缺爱而已。

    上一世,自己不在,所以路远琛选了楚赫。行。

    这一世——崇岭不是自恋,自己明显比楚赫合适太多。楚赫又已经出轨,为什么路远琛还是不选择自己?

    崇岭又翻了个身。

    又又翻了一个。

    一直思考到夜里,崇岭在纯爱方面略显迟钝的大脑终于意识到,他需要给路远琛提供的并不是一场激情四射的性爱,而是一场稳固且充满了安全感的恋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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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崇岭抓了抓头发。实话说,后者的难度比前者高得多得多,实质接触后,路远琛和资料里那个一见到男人就头脑发昏的恋爱脑根本不同,在他面前,这货完全就是个多疑成性、趋利避害的商人。

    算了。麻烦点就麻烦点了。

    他关上灯,睡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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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接下来的几周,崇岭没有再去找路远琛。

    他知道,路远琛需要时间,来把楚赫处理掉。

    然后才是自己的出场时机。

    好在,等待的时间也不算无聊。和路远琛公司合作的方案最终还是落到了崇岭头上,等这个方案做完,他就能升职了。

    尽管没什么事业心,但工资能加点还是很不错的。

    “崇岭,”下班前五分钟,隔壁坐着的同事兼好友陈远皓从隔板上方探出个头:“晚上喝一杯不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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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做了个举杯喝酒的动作,然后朝崇岭坏笑着挤了一下眼睛。

    陈远皓也是个风流爱玩的,他和崇岭做邻桌,属于是苍蝇遇上了那什么,标准的臭味相投。平时下了班,也常常一起去酒吧玩。

    崇岭算了算,从重生算起,自己已经一个多月没找过女人了。他是个性欲强的,最近全靠手动解决,陈远皓一提,也是有点想了。

    但。

    他摇了摇头:“不去。”

    “哈?”陈远皓眯起眼,用看外星人的眼神盯着崇岭:“哥们儿,你都多久没出来泡过妞了。是有女朋友了,还是……”他隐晦地朝崇岭的裤裆扫了一眼:“还是出了点问题?都是哥们,真要有问题,我给你推荐个老师傅,很专业的。”

    崇岭颇为无语的扯了扯嘴角:“真不用,最近……有其他的事。”

    陈远皓耸了耸肩,也不勉强:“行吧,那我下班了,拜。”

    “拜。”崇岭说。

    虽然回绝了陈远皓的邀请,可要说崇岭不想,那绝对是扯淡。早已熟悉情欲滋味的身体一朝清淡下来,想要那股子火熄灭是很困难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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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但他也确确实实的不能去。

    崇岭很清楚,路远琛如果决定和自己在一起,调查自己是必然的。以前的那些风流韵事,没办法,崇岭无法毁尸灭迹。但至少,他需要做到以后被问起的时候,能挺直胸脯说一句:以前我是很混蛋没错,可自从遇见了你,别人对我而言,就再没有任何吸引力了。

    下班。

    崇岭扫了辆共享单车,准备去健身房,他需要借助运动消消火。

    晚高峰的京城是最热闹的时候,甚至无法单用“热闹”两个字去概括其人多车多的程度了。看见挤满无数干道的车流,在道路上缓慢的行驶,看见街道上的人头攒动,地铁口的人潮,只会让人心中不由自主地产生一个疑问:这个城市是怎么挤下这么多人的?

    鲜艳的暖色夕阳,逐渐地染红了天空,也染红了整座城市。

    崇岭哼着歌,灵活地穿行在人与车之间。

    他心里思考着晚饭的事情,不经意朝街上看了一眼,旋即眯起眼。

    这辆停在最前面的黑色保时捷……好像是路远琛的车子啊?

    崇岭停下单车,左右看了一圈,最后在一间酒吧前发现了路远琛的身影。

    他的这位任务对象总算没穿那套黑色西装了。取而代之的是一套休闲服,整个人都年轻了不少。

    崇岭看着路远琛与旁边一个男人交谈了几句,然后和对方笑着一同走进了酒吧。

    崇岭:“……系统。”

    蓝色星星只觉得自己这个任务里,出现的频率比以往哪次都多,它现身。

    只听崇岭幽幽地问道:“我的头是不是有点绿绿的?”

    蓝色星星很智能地理解了崇岭的意思:“宿主,您和任务对象还不是情侣关系。”

    崇岭却又觉得那个跟在路远琛旁边的男人似乎有点眼熟,回想了一下,才想起来,对方是路远琛为数不多的好友之一,也是前世路远琛一无所有、杀了楚赫后,给他拨去电话,劝他还有将来的那个人。

    崇岭思考了一瞬,还是骑着共享单车离开了。

    只不过不是去健身房,而是回了家。十五分钟后,换了一套打扮的崇岭重新出现在酒吧门口,走了进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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