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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一章房子 (第2/3页)
哦……” 秦越和夏祁一样,同样想起了某件事,只是嘴更笨,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,索性就不再说话。 蒋文乐倒是很坦然,和秦越说完了话就转身进屋。 背影比当年更帅。 秦越发现,蒋文乐这家伙居然还是高中毕业时的模样,似乎还是个十八九岁的翩翩少年郎。但仔细品一品,他又有了几分轻熟男的气质。 这家伙,简直帅得没天理,也不知道以后要便宜了哪个小姑娘。 秦越掏出一颗烟在嘴边点燃,用力一吸,火苗把烟丝舔得通红。 闭上眼,任尼古丁穿过肺泡,进入血液里,终于安抚住那颗躁动的心。 心头是悬了数年的石头,也终于落了地。 我就说吧,他知道。 平时扶方向盘,蒋文乐都是规规柜矩的用两只手,但今天副驾驶上坐了个林凯东。 蒋文乐发现,林凯东是真的会拿捏自己,明明想牵手,却不吵不闹,也不来抓自己的手。 他就那么静静地坐着,眼巴巴的看着你。看得你毫无办法,看得你心头狠狠一软,然后自觉地把手伸过去给他牵。 林凯东轻轻捻着这只主动伸来的右手,嘴角上扬,笑意不加掩饰。这只修长骨感的大手很漂亮,精致得像玉雕粉琢;粗壮的筋缠在手背和手腕上,极富力量感。手指的骨节清晰可见,从指尖一节一节的向手指根部一路捻过去,手指上仅有一点rou很是软嫩,手感简直让人上头。 这手指,真长啊。 林凯东忽然就有了一个邪恶的想法:把蒋文乐的手指掰下一根来收藏,哪怕是一小截也行——干脆,就掰他的小指,反正用得少。 然而,拇指和食指捏住那根漂亮的指头时,它毫无防备地勾了勾。 林凯东仔细看了看手上这根弯曲的小指,恐怕这世上能跟它媲美的,只有蒋文乐左手的小指了。 这手指头,怎么这么漂亮的。 怎么可能真的去掰蒋文乐的手指呢?也就是意yin一下。 林凯东有时候自己都会觉得自己变态,反正从前是没有对谁有过这种想法的。蒋文乐的身体各处都很精致,精致到完美,现在连一根小指头都能勾起林凯东的性欲。 作为一个S,施虐的欲望往往会和性欲交织在一起,形影不离。 只是,在对他的欲望之上,还有一个优先级更高的存在——对他的爱。 谁言年纪轻轻就不可以懂爱。 喜欢,是放纵,是唯我独尊。 爱,是克制,是尊重。 蒋文乐只是专心的开着车,对这些一概不知。 也不算完全不知,起码还是觉得右手被林凯东拉过去后被他弄得挺舒服的,时不时还会在看右方后视镜的时候,恰好看见被他亲吻手指。 1 “我们快到咯~” 在蒋文乐的柔声提醒下,林凯东的注意力回到了他那边。 正好是一段弯路,接着是倒车入库,蒋文乐被迫单手打着方向盘,却也有着几分收放自如的潇洒。 看得林凯东痴痴地放开他的手。 蒋文乐瞥了一眼林凯东的花痴脸,笑着抽回了手,搭在方向盘上活动了一下手指。 这个手指头……也太好看了吧…… 不经意间,又撩得林凯东差点流口水。 蒋文乐泊好车,带着林凯东先去了一趟超市,两人拎着一大箩筐的东西才摁的门铃。 上了楼,来开门的是一个约莫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,其貌不扬,中等身材。 “乐乐,这是?” 1 “哦,我弟。” 男人不疑有他,笑着把林凯东也一起迎进了屋。 蒋文乐和中年男人的对话,用的都是宁波方言,林凯东虽然听得懂个大概,却也插不上话,就在一旁乖巧的坐着。不一会儿,林凯东看见,秦越抱着一个大盆从厕所出来进了厨房,忍不住贴着蒋文乐耳边问了一句:“哥,越哥好像在帮忙洗菜,咱俩不用干活吗?” 中年男人抚掌大笑:“哎哟,不用不用。你和乐乐陪我聊天就成!” 蒋文乐则是笑着看向林凯东,也不做解释。 林凯东很快就从蒋文乐的眼神中捕捉到了原因。 干儿子和徒弟的差别又能在哪里呢? 似乎蒋文乐到哪里都是被偏爱的那个。 不过,被偏爱的人是蒋文乐,没什么不好的。 饭前的闲聊和饭桌上的交谈,林凯东都插不上嘴,只是在一旁安静地听。听得也没多认真,主要的精力还是偷瞟桌子底下,蒋文乐的那双白袜大脚。 1 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似的听着,林凯东也听到了几个信息:秦越准备结婚了,是和这中年男人的女儿。 难怪秦越一口一口爸的叫着。 吃过饭,蒋文乐就带着林凯东准备回家,秦越说要陪岳父大人再待会儿。 如此一来,那就晚上见了。 回到车上,蒋文乐笑着告诉林凯东,刚刚那个男人叫蒋裕明,和自己是本家。和他认识是在跆拳道馆,当时他是特聘教练,所有人都说他古怪得很,不是所有过来学跆拳道的孩子他都教,他只教他看上的学员。 和蒋文乐一批的孩子有十个被他挑上的,蒋文乐是其中之一,也是他至今为止最偏爱的一个学生,甚至,后来还主动要求认蒋文乐做干儿子。 当时,蒋文乐还很小,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概念,只是回家把这个事说给了mama听。吴沁紫那天晚上,带着小蒋文乐到蒋裕明家里,让他磕了头,叫了一声干爹。 这声干爹也不是白叫的,从那以后,蒋裕明就经常把蒋文乐叫到家里来,教他一些道馆里学不到的东西。要说,蒋文乐也是真有天赋,明明算是练武了,却几乎没吃什么苦头,顺利得蒋裕明都啧啧称奇。 要知道,蒋裕明可是正儿八经的特种兵退伍,18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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