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黄粱》_校园:二 十七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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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校园:二 十七 (第1/1页)

    宋时桉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现在的感觉。

    脑子胀得像是要炸开了,他必须两只手都紧紧撑着台盆,才能保证自己不一屁股坐到地上。

    这个世界的陈澈和现世的程澈出厂配置几乎是一样的,一样的家世显赫,一样的学霸,甚至连高二那年他们也确定关系开始交往。

    不同在于,这一世是宋时桉追的陈澈,而宋时桉追求陈澈,实则是因为一个“高冷学神不出三个月就会爱上我”的赌。

    后来陈澈也确实爱上了宋时桉,甚至宋时桉自己也栽进去了。

    如果赌约的事没有暴露,或许他们现在还蜜里调油着。

    可偏偏这一切都被陈澈撞破了,于是争吵,于是分手。

    【宿主,都想起来了吗?你们最后一次见面是暑假之前,争吵过后你就搬离了陈澈的公寓,两个月都没有联系他。】

    【你怎么不直接把我送焚化炉里?他这么骄傲的性格,你让我怎么把人追回来?】

    宋时桉忍不住在脑内吐槽了一句。

    【以你对程澈的了解,一定会有办法的。放心吧,虽然我不能提供你什么金手指,但我可以向你保证,随你怎么折腾,孩子一定不会出事。】

    被他这么一提醒,宋时桉总算想起来除去让陈澈重新爱上自己这个主任务以外,他还有一个把肚子里的小崽子平安生下来的支线任务。

    “宋时桉?”

    陈澈还有些气喘的声音在外间传了进来,带着些询问的意味。

    他还没来得及喊出“我在这里”,陈澈便踏了进来。

    自来水打湿了宋时桉的发梢,水珠沿着头发往下滴落,少年的脸色依旧苍白。陈澈的到来打断了他和系统的交流:

    “你没事吧?”

    陈澈这样问,递出了一包纸巾。

    宋时桉没有接,他仰起了脸,眼睛半阖着:“我手湿,只能麻烦班长了。”

    他没有睁眼,自然也就没窥见陈澈眸中复杂的神色。

    他瘦了很多。

    这是陈澈再次细细打量宋时桉时的第一感受,短短一个暑假的时间,他原本就清晰的下颌线变得更加明显了,滚动的喉结轻易可见,脆弱的脖颈好似一只手就可以轻松扼住。

    白皙的脸颊上还有水珠停留,随着他呼吸的起伏骨碌碌地滚落下来。

    他实在是长了一张很美丽的脸。

    浪费了。

    陈澈的神情重新冷了下来,他抽出一张纸巾,覆在了宋时桉的脸颊上,又将剩下的放在了洗手台:“看来你是没事了。”

    “自己慢慢收拾吧。”

    “诶!”

    宋时桉有些诧异地睁眼,他已经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
    行吧,也别把人逼得太紧了,免得适得其反。

    这个世界难就难在降落的时间节点不对,两个月的冷静期,再解释已经来不及,陈澈也肯定不会信了。

    更何况分开的时候宋时桉把话说得太难听。

    真是头疼。

    他边擦拭着脸上的水珠边往外走,踩着上课铃声进了班级。

    高三的学习氛围浓郁得让人难以呼吸,但好在宋时桉走了艺术生的路子,文化分过得去就可以了。

    第一节是英语课,陈澈大概还没来得及换位置,于是宋时桉神情自然地走到陈澈身边,在靠窗的位置上坐下了。

    他还是很不舒服,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对了,小腹始终一抽一抽的疼。

    孩子还没有显怀,除了他曾经清浅的腹肌不见了以外,几乎看不出它的存在。

    算算时间,现在怀孕最多三个月,正是胎像不稳定的时候。

    系统只承诺了会保证孩子的安全,意思就是,孕育的辛苦都得他自己受着...

    少年趴在桌子上,隐在桌面之下的手轻轻覆在了小腹上,忍不住想起了从前。

    宋时桉孕早期是没吃什么苦的,程澈发现的很早,一觉得不对就带着他去医院了。之后便是紧锣密鼓地制定孕期保养计划,他甚至连孕吐都没吐几次。

    哪里像现在...从睁眼到现在,已经吐了两轮了,身上更是哪哪儿都不舒服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宋时桉忍不住换了个方向,偷偷观察身旁的人。

    这个角度,刚好可以看到陈澈的下颌角。

    修长的手握着一根再普通不过的中性笔,时不时做着笔记。他的字是很好看的,多年的书写,渐渐养出了独属于他的风格,不同于一般的少年体,多了几分颇有韵味的风骨。

    干净而散发着清香的蓝白校服,阳光下泛着碎金的短发,轮廓清晰的面部骨骼,还有他的笔尖滑过试卷时响起的沙沙声。

    他是年少心动的代名词。

    宋时桉就这样呆呆地看着,不可避免地想起了程澈。

    实在是他们的长相几乎如出一辙,他忍不住想,当时的程澈是什么样的呢?

    那时候他其实很少注意到这个低调的班长,即便传闻他家境优渥,学习出众。大概是因为他天生对这种一看就生长在条条框框里的人没有兴趣。

    所以那年校庆结束后,人群散尽的夜晚,程澈说他喜欢他的时候,宋时桉是十分震惊的。

    第一个念头便是:不是,你也会早恋?

    紧接着第二个念头也冒了出来:你喜欢我这么久了??

    大抵是因为程澈这个人,太过精英教育了,他就像是精英教育里最完美的产物一般,谦逊有礼,不骄不躁,会一直按部就班地发展下去,考上一个旁人眼里遥不可及的大学,继续深造,然后在某个合适的时机,结婚,生子之类的等等。

    就像里写的那样。

    最后宋时桉还是接受了程澈的告白。

    因为他真的很想知道,像程澈这样的人,谈起恋爱来到底是什么样的。

    后来的宋时桉偶尔会开玩笑说“我从十七岁就跟了你”。

    如果不特意提起这个年纪的话,宋时桉自己都会忘了原来他们已经在一起这么多年了。

    在对这个世界最有探索欲,也是意志最疯长的年岁里,宋时桉和程澈在一起了,于是他们就像两棵生长在同一片土地上的大树一般,共享着脚下的养分,一起对抗来自于这个世界的风雨。

    直到最后,连枝丫都互相缠绕,形同一体。

    或许正是因为在一起太久了,怀孕的那一刻,宋时桉好像大梦初醒一般:

    “我的人生才刚刚开始,真的要和眼前这个人一直走下去吗?”

    “我到底是因为真的爱这个人,还是因为在一起太久,已经成了一种习惯?”

    他们带给对方的影响太过深了,到后来,宋时桉甚至发现对于很多事物的看法上,他和程澈惊人的一致。

    仿佛他们共用一个大脑一般。

    这让他不由自主地害怕起来,他开始怀疑一切的真实性。

    他觉得自己还没有想好,所以一度想要拿掉这个来得意外的孩子。

    到后来,他又提了离婚。

    现在想想,过去竟像梦境一般遥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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