奥勒刘的短篇合集_【童话】睡美人(上)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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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【童话】睡美人(上) (第2/2页)

底也是后人根据野史创作,对于其真实X人们莫衷一是。有的说其实从天花板上洒落的不是玫瑰花瓣,而是紫罗兰;也有的说埋葬这些可怜罗马食客的根本不是花,而是王冠、宝石与香水。还有的说,这件事根本就是子虚乌有,这不过是为渲染埃拉伽巴路斯hUanGy1N无度的一次杜撰。

    事实上,不论真相如何,对于冗长的历史来说,也不过一瞬而已。

    我们不妨想象,假若有一个长久活着的人——或者其他生物、灵魂,之类的东西,它长长久久地活下去,这么这位皇帝短暂的执政生涯对牠来说也不过一瞬之间。

    当然,倘若你仍然在纠结那场宴会的真实X,我可以告诉你我的观点——那场宴会真实存在,不过与野史记载存在偏差。从天花板上纷扬而落的,确实是玫瑰花瓣,不过不是粉sE花瓣,而是如鲜血一般、香气浓郁的红sE花瓣。并且当时坐在少年皇帝身边的还有一位关键人物,可以说,他是推动这场惨剧——甚至整个王朝走向覆灭的主谋。

    他是什么样的人?我很难形容。只能这样告诉你,那是玫瑰一般的人。

    事实上,在古罗马,玫瑰是帝王尊贵的象征。即便到了共和国时期,玫瑰也仍然象征崇高道德,直至罗马衰败期,玫瑰变成了使豪门显贵倾家荡产的奢侈品。

    李兰所在的小城气候偏g燥,夏季很少出现连绵雾气。

    可今年,自从进入初夏,清晨都会泛起薄雾,且越来越浓。直到点,太yAn出来后好一阵子,雾气才慢慢消散。有人说是霾,有人说是因为东南的台风,也有人说气候一年一变,这很正常。

    李兰却不担心雾气,她倒是觉得这座小城现在对玫瑰的喜Ai有些狂热。

    从前几年吧,也就两三年,李兰还没初中毕业那会儿,本地一个头脑聪明的疯子——据说当年考大学的时候被县委书记的儿子顶替名额,自此就疯了——突然失踪了。

    他家里人找了一阵子,没找到,也就作罢,甚至反倒微微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就在这件事渐渐从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中淡出时,那疯子忽然回来了,并且他的疯病好了。

    是的,失踪了两个多月,JiNg神就正常了,你说奇不奇怪。

    虽说——这人姓唐,就叫他老唐吧——这位老唐在待人接物方面终于与正常人无异了,可仍有些神神叨叨的。据说他回来的时候,腋下夹着个皮包,不知道是什么皮,反正看上去不是便宜货。那柔软皮面上不知用什么技术印着一簇玫瑰。

    老唐还说自己交了大运,结交了大人物,受了神仙庇佑。

    这个老唐,还是没好利索哪!

    当时人们置之一笑,谁都没当真。

    但,人各有命,有些人就是天生要富贵的。

    老唐在家里蛰伏了一阵子,忽然在家门口放鞭Pa0,说要创业。人们更觉得他闹腾了。

    有好心一些的人就劝他,说老唐啊,你先前那个病让你爹娘C了大半辈子心,现在家底儿早空啦!家里一穷二白的,拿什么给你创业?你要是真病好了,真孝顺,就赶紧找个稳定工作,哪怕看大门呢,好歹让家里爹娘安心是不是?

    可老唐摇了摇头,举起右边胳膊,手臂伸得很直,手掌并拢朝前。这一举动把旁边人吓了一跳,差点儿以为老唐又疯了。不过,老唐很快恢复原状,又神神叨叨回家去了。

    期间老唐不断跑来跑去,不知在联系什么企业或者人物,仿佛真正要开始创业的样子。

    有人纳闷了,难道老唐真认识了什么大人物?

    也有人开始嚼舌根,说那天老唐突然举胳膊的那个手势,那不是法西斯式敬礼么?

    有个有点学问的中学老师反驳道,凡事要讲究证据,老唐就那么一b划,怎么就给人家扣上法西斯的帽子呢?古罗马军礼不也是那么b划么?

    你一言我一语,人们仍然没争论出个结果。

    但是,老唐真做成了。

    也就半年吧,老唐在小城里成立了一个公司,叫“玫瑰百货”,公司标志就是黑底红花一朵玫瑰。挺俗的一个名字,没想到竟然经营得挺好。

    或者说,好过头了。

    城里和周边县里的几个厂子很快只专心接玫瑰百货的单子,没人知道老唐怎么谈下来的。

    玫瑰标志以令人惊骇的速度席卷这个小城,并且慢慢开始朝外蔓延。

    就连李兰学校超市的文具和辣条,甚至学校门口的豆浆纸杯,上头都印着玫瑰百货的标志。

    仔细想想,雾气似乎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出现的。

    老唐成大老板啦!

    浑身的派头都足了,人们也开始对老唐转变了看法:大器晚成嘛。到底是当年能考上大学的,头脑能差到哪里去?人家失踪那段时间,一准是遇着贵人了,你瞧瞧,现在发达了不是?嗨,举止怪异也理所应当,那些大人物,也不都有些怪癖么?先前劝人家老实过日子的,可不就是狗眼看人低。大老板,人家天生的富贵命,能跟你普通人一样么?

    请老唐吃饭的、打交道的人忽然多了起来,久而久之,人们发现老唐很喜欢玫瑰。

    怪不得叫玫瑰百货呢。

    老唐不仅家里种玫瑰,公司名字叫玫瑰,连衣服上的刺绣都是玫瑰。

    于是城里很多人也开始种玫瑰,玫瑰在这座小城里,似乎取代了牡丹,成了真正的富贵花。

    以至于现在,连雾气里都带着玫瑰浓郁的香气。

    不过,李兰觉得,城里人们对玫瑰的喜欢,狂热得有些不正常。

    上段时间甚至有人因为偷玫瑰被人殴打致Si,又不是什么名贵品种,这是何必呢?

    周围人的一切似乎都在——用个b较激烈的字眼——都在慢慢被玫瑰入侵。

    可除了李兰之外,好像没人觉得不妥。

    街道绿化带里,人们窗台上,学校花圃里,到处都是玫瑰。街上nV人穿的裙子,男人穿的背心,都印着玫瑰。不管是不是情人节,你都能在街上看到捧着玫瑰花的人,没人觉得不妥——两年前还没这种习俗呢。

    这座小城仿佛一下子成了玫瑰之城。

    玫瑰似乎确实给人们带来了好运气,玫瑰种植园带动了旅游业,玫瑰百货更是首当其冲,据说开始发展对外贸易了。

    李兰的车轮咯噔一下,轧过去了什么东西。

    她停下车子回头看——是一束玫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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