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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 光 (第1/1页)
地摊上尽是新奇玩意儿,有奇形怪状的雕塑、不知真假的古董、废旧电器,甚至还有不知名动物的遗骸,尽是些无用却诡异有趣的东西。 于墨在一个陶瓷摊前驻足,呆呆地盯了一会儿,抽出了那只本不舍得松开的手。 他伸手拿起一只马克杯,如屡薄冰地,似是生怕半点差池般双手捧着,安静的脸上带着鲜有的温柔,这是沈瑜没见过的表情。 任性又无理的酸涩攀上心头,沈瑜的视线滑到了杯子上,烫得要熔掉它似的。 杯子上是一只坐着的浅黄色秋田犬。 它的脸有些歪,一点都不好看。 于墨买下了它,自此那双手便一直紧紧搂着,沈瑜心里的酸变成了一根根细针,扎在rou里发出隐隐的痛。 嫉妒使沈瑜沉默不语一个劲地走,以至于于墨停在了路边他也没察觉,等他发现背后的脚步声不见了的时候回头已不见于墨的身影。 一身的火在那一秒全熄灭,换成了慌,沈瑜折回寻了几分钟才看到于墨驻足在一个小公园旁边,公园里几个小孩追逐玩耍,于墨就那样静静地看着,眼睛跟着他们跑,嘴唇时而抿着时而弯起。 沈瑜悄悄走到于墨身后,说:“想玩吗?” 于墨惊讶回头,紧接着连忙摇头,转而马上又有些不好意思地看向公园。 “快来啊!”沈瑜拍了下于墨的背,绕过他径直跑到滑梯侧边登着侧墙就翻了上去。 于墨瞄到旁边几个排队的孩子一脸惊恐,顾不上难为情快步追了过去,喊道:“哎,你得排队呀。” 沈瑜见于墨跟了过来笑得很得意,他说着“遵命”回身又跳了下来,窜到于墨身后把他往前一推,说:“我让你排我前面。” 这一推,把于墨的踌躇推没了。 两个庞然大物插在一群小毛头中间特别突兀,于墨虽仍是尴尬,但沈瑜他过于自然又过于吵闹,他就这样半推半就地也渐渐融了进去,小小的愿望蓦然开了花。 太阳越爬越高,身边的孩子们越玩越少,午饭时间到了于墨仍舍不得走,坐在沙池旁边拢着一撮撮细沙,他们没有桶,沈瑜拎着两个饮料瓶一遍一遍往沙池带水。 好不容易堆起一个诡异的小房子,于墨终于停下手盘坐在侧,悠悠地说:“谢谢你啊,说出来你可能不信,这是我第一次玩滑梯,第一次玩秋千和沙子。” 沈瑜也在于墨旁边也坐了下来,没说话。 “小的时候,我的养父母把我保护得很好,”于墨说,“所有有可能有危险的,他们认为不干净的,我都不能碰。后来长大了,他们不再管我,可是每每看到我又不好意思去玩,怕别人笑话我。” 沈瑜整理了一下衣服,擦了一把脸上的汗,故作淡然地说:“以后我陪你啊,一个人尴尬的,两个人就不尴尬了。” 于墨脸颊一热想说感谢没说出口,气氛变得暧昧,沈瑜心里没底没敢看他,低着头把底下的沙子拨来拨去,挑开话题道:“我小时候爸妈压根不管我,他们觉得男孩子就得在外面跌爬滚打,有一次我骑车摔骨折了还是我自个儿蹦着去的医院,他们来了之后只说了句‘男孩子不许哭’。” 于墨侧头看了沈瑜一眼,又返回看着前方地上洋洋洒洒的阳光,说:“他们的表达方式可能不好,但他们把你养得很好。可能你是阳光下晒着长大的孩子,所以才这般暖吧。” 沈瑜眼角的视线一直在于墨覆着薄汗的耳后,凹陷部位连着脖子那柔美的线,有种说不出的傲气。 可能你是捧在手心的孩子,所以才这般艳吧。 沈瑜被夸得不好意思,谦虚道:“家里就属我最没用,他们总说我什么都做不好,只喜欢捣鼓一些微不足道的东西。” “微不足道?”于墨皱着眉,好看的脸庞挂上了气愤,他说,“可能我对轻重的看法不一样,我觉得越是小的事情,若有人愿意真心、用心去对待它,这是特别厉害的,特别值得尊重。” 于墨一双眸子闪着些许崇拜,目光投向沈瑜,说:“你第一次给我做的炸酱面,用的豆瓣酱是你自己做的吧?你留在我冰箱里的我都吃了,那个豆子的口感很好,它跟别的豆瓣酱区别不大,可是多了一分,就那一分,我吃别的酱都觉得不好吃了。” “有时你做豆包和红豆饼,豆子是提前一天泡的,第二天晚上你会花很长时间慢慢地熬,细细地不停搅拌,豆馅里红豆的原味保存地很好,甜度适中,颗粒不大不小。” “那‘微不足道’的米饭,你也必须要用砂锅,淘米淘至水清,砂锅慢焖,锅巴金黄只有米香没有焦味。” 于墨平静地娓娓道来,沈瑜却是一腔澎湃嘴唇抖着轻问:“你怎么……” “因为我好奇,为什么一样的食材,那些平日里最平常的东西,经过了你的手就变得不普通了,所以我偷偷观察你来着。”于墨回答。 “这些,是你说的微不足道吗?” “我去酒吧找你那天是惊蛰,殷老板给我拿了两个小蛋糕,他说那是你做的,那天蛋糕上的水果是梨,我寻思着这应该也是用了心的。接着有几个女孩子,因为不好意思在门口拉了两个男孩子进来,只为了买几个小蛋糕。” 于墨说着,沈瑜不太明白他的意思,眼露疑惑。 于墨挪了一下身体转向沈瑜,注视着他,“你要相信,你的用心总会有人看到,它可能很细微,但它是有分量的,绝对值得被提起。” 沈瑜一时说不出话,视线也不知落在哪里,不小心停在了于墨淡绯的唇上,想亲他。 沈瑜紧张地低头,随意回道:“朋友说晚上给我拿点鱼来,我给你做吧。” “说起鱼,你在日本的时候总是在水产店打工对吧?那时你总是做学徒,我那时就想,这个人必然是心里有梦的,他日语好,专业好,如今看来外型也好,明明就可以找一份轻松,时薪又高的工作,但他作为外国人,一直做着吃力不讨好又没钱的工作。”于墨顿了一下,耳尖红起来,又说,“你不知道,那时候我看着你的留言,很想为你加油,它们鼓舞了我。” 你不知道,你也鼓舞了我……沈瑜视线黏稠,没敢看于墨的脸,粘在了他修长有力的手上,握笔处带着薄茧,他又何尝不是,那个心里有梦的人。 还想牵起那只手,沈瑜的手抬起又放下,最后无措地碰到了书包,咣当一声。 是于墨放在他书包里的那只马克杯。 沈瑜知道它的重要,赶紧掏出来查看,幸好包装得好毫无破损。 于墨接过那只杯子,手指头摸着上面的小狗,低声说:“这只小狗,像极了我小时候捡到的那只,眉毛这里是歪的,很滑稽。” “你应该知道,在日本是没有流浪犬的,那只小狗不知道什么原因,在人群里选择了我,它一路跟了我回家,它肯定是有家的,我给它拿了吃的,没有收留它。可是第二天,第三天,它都在我回家会经过的路口等我,然后……”于墨停了下来,余光瞄了沈瑜一下,显得有些尴尬,说,“然后我拆了它的狗牌,企图把它领回家,但是家里不同意,我只好又给它戴回去,养在家附近的公园里。” 说到这里于墨眼睛泛起水汽,暗淡下去,轻轻叹气,“好景不长,一个礼拜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它了,可能它回家了吧。但是,我很感谢它,它让我觉得,原来我也可以是被选择的。” 于墨摩挲杯子,两人都安静了,空气如凝固一般,只听见鸟虫窸窸窣窣的声音。 过了好一会儿,于墨听见旁边一个颤颤的声音:“你还想要小狗吗?” 什么?于墨懵懂看向沈瑜。 “主……” “主人,你还想要小狗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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